摘要: 目的 探讨辣椒和乙醇对肉桂醛引起的皮肤刺激性接触性皮炎的影响。方法 日本大耳白兔32只,随机分成对照组、乙醇组、辣椒组、混合组,每组8只。对照组:生理氯化钠溶液日2次灌胃;乙醇组:50%乙醇、生理氯化钠溶液分别灌胃;辣椒组:10%辣椒液、生理氯化钠溶液分别灌胃;混合组:50%乙醇、10%辣椒液分别灌胃。剂量均为每次8 ml/kg,各组连续灌注7 d。出现饮水量增加、大便干结、耳廓血管充血等辛辣刺激体征后,再将各组实验动物分成完整皮肤组和破损皮肤组,每组4只,按化妆品卫生规范进行皮肤刺激性实验,分别记录1、24、48和72 h刺激部位的情况,对皮肤刺激反应进行评分,组间差异比较采用方差分析。结果 辣椒与乙醇连续7 d灌胃后,对照组症状体征评分为0.25 ± 0.46,辣椒组为5.38 ± 0.74,乙醇组为7.25 ± 0.71,混合组为12.75 ± 0.70,辣椒组、乙醇组及混合组的症状体征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,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 < 0.01)。在家兔完整皮肤刺激状态评分中,混合组皮肤刺激反应强度在24、48 h显著高于灌注辣椒组(F = 28.44、30.33,P < 0.05);在家兔破损皮肤刺激状态评分中,乙醇组、混合组皮肤刺激反应强度在24、48、72 h评分显著高于辣椒组(F = 197.12、94.54、87.63,P < 0.01)。结论 按照实验所用的剂量,辣椒、乙醇和混合物都能够在家兔诱导出辛辣刺激体征,辣椒和乙醇能明显增加皮肤对肉桂醛刺激的敏感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