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皮肤科杂志 ›› 1998, Vol. 31 ›› Issue (3): 202-202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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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性病诊断标准的修订意见

王千秋, 邵长庚   

  1. 中国医学科学院、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皮肤病研究所 南京 210042
  • 出版日期:1998-06-15 发布日期:1998-06-15

  1. 中国医学科学院、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皮肤病研究所 南京 210042
  • Online:1998-06-15 Published:1998-06-15

摘要: 我国卫生部在1991年随着《性病防治管理办法》的发布,制订了暂行《性病诊断标准与治疗方案》,以便临床诊断和在监测系统中应用.7年来我国性病防治工作全面开展,监测系统逐渐完善,这些标准发挥了作用,但在临床和报病的实践中尚存在一些问题,因而有必要参考国外的性病诊断标准进行修订,使其更为科学和完善,以满足性病防治工作中的需要.1996年9月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(CDC)在1990年疾病诊断标准的基础上,对大多数性病的诊断标准进行了修订[1],起到了规范的作用,也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