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皮肤科杂志 ›› 1996, Vol. 29 ›› Issue (5): 357-357.

• 论著摘要 • 上一篇    下一篇

花斑癣皮损处的pH值测定

马元龙1, 田华1, 李东霞1, 王迎林1, 王新鸣1, 田怀平1, 郝钧1, 张保平2, 贾耀德3   

  1. 1. 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皮肤科, 呼和浩特010050;
    2. 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检验科, 呼和浩特010050;
    3. 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财务科, 呼和浩特010050
  • 收稿日期:1995-11-20 修回日期:1996-04-29 出版日期:1996-10-15 发布日期:1996-10-15

马元龙1, 田华1, 李东霞1, 王迎林1, 王新鸣1, 田怀平1, 郝钧1, 张保平2, 贾耀德3   

  1. 1. 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皮肤科, 呼和浩特010050;
    2. 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检验科, 呼和浩特010050;
    3. 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财务科, 呼和浩特010050
  • Received:1995-11-20 Revised:1996-04-29 Online:1996-10-15 Published:1996-10-15

摘要: 我们于1995年5~10月测定了105例花斑癣患者皮损处的pH值并与正常人100例做对照,现将结果报道如下。一、临床资料患者组105例为具有典型的临床表现,真菌镜检阳性的花斑癣患者。男50例,女55例;年龄19~45岁,病程15天至2年不等。发病部位:颈部36例,胸部48例,上肢39例,腋窝部28例,腹部45例,背部37例,对照组100例为正常人,男50例,女50例,年龄18~42岁。